臨路的界址. |
這次確定這條馬路不是我捐出來的. |
0626日星期四,晴天。
5年前買這塊地時,我問地主這塊地的範圍在那?地主只是隨便的用手一指說,從這裡到哪裡,完全沒有依據,因此當時我要求要「鑑界」,這是我第一次知道土地的範圍。
不久為了想買隔壁的土地,花錢請地政人員前來「鑑界」,這次鑑界人員和第一次鑑界人員不同,結果我的土地範圍也不同,因此第2次鑑界不算,地政退費。
第3次申請鑑界後,才確定我的土地範圍在那,不過這是3年前的事情。
今年在地上碰到地政人員,說是附近的土地要「重測」,因為現在地政的「地籍」資料,都是50年前日本人畫的,沿用到現在,好多土地更換過許多人,現址交接多少也會更動,而現在的GPS定位很普遍,因此地政規劃分批將「地籍」重測。
因為我對我的土地界址有疑慮,因此請「土地重測小組」幫我從新鑑界,確定我的土地範圍。
1330時,地政重測小組抵達,準備好工具後,先測量我的土地界址,我以為重測小組會幫我整個「鑑界」過,沒想到只幫我把臨馬路這條界址,測量出來,想想也沒差啦,因為我的土地,最重要的就是「臨路」的地方,因為當初鑑界的結果,馬路有一半是我的地,現在重測後,馬路只剩下1/5是我的地,而剛做的坡崁,則還是我的地,這樣就差很多,老婆也比較沒有意見,免得我老是被老婆唸說「土地都捐出去當馬路了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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