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11日星期二,晴天。
1755時,我到二段「燒草處」拍照,老婆在燒草處堆放「物品」,下午燒草時,在燒草處發現用土覆蓋的狗便,研判鄰居有翻進來掩埋狗便,而三段乾草堆的狗便,他沒注意到、沒掩埋,發出臭味。
因此老婆將物品放燒草堆上,如鄰居再翻進來掩埋狗便,勢必會移動物品,便可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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